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江夏大桥片区快递包裹揽投外包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江夏大桥片区快递包裹揽投外包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1-1114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江夏大桥片区快递包裹揽投外包采购招标项目。 1.2采购内容及预算: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进口邮件内部接车、分拣、外部投递及信息反馈、非趟班到站进口邮件运输和管理外包(片区负责人、质量管理)。投递涉及的验单、退转邮件、投诉等由江夏区分公司负责对接。服务范围西起黄家湖沿岸,东至汤逊湖沿岸,北起武汉学院,南至黄金北路、金龙大街,最远服务半径达6.1公里,服务面积近6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近10万,主要涵盖整个大桥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有多个住宅小区及4所高等院校(武汉学院、东湖学院、汉口学院、长江职业技术学院),预计全年投递量102万件,预算金额159万元(含税),按照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限价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不得与我公司(招标人)经营性质相同、存在竞争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快递企业),必须承诺接受我公司(招标人)按年下达的质量考核标准,必须承诺不得揽收其他快递公司邮件。 (5)投标人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派驻人员对生产现场的管理、监控;业务管理按《武汉市邮政分公司通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于2021年5月7日17时00分至2021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下载文件。 4.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9时 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