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公司2021年-2022年集中监控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2103C4D0042-HZB0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公司2021年-2022年集中监控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在集中上收全省网络运行监控的基础上,增强运维的大数据挖掘及分析能力,开展站址运营监控,支撑资产运营,划分为两个组: 运营监控组:负责7*24小时实时监控;负责全省各类告警及工单的实时监控、督办与全流程闭环管控;负责重大故障信息预警发布;负责运营商对接及客户投诉处理等工作。 运营分析组:负责全省网络运营大数据分析工作,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指标分析与数据深度挖掘,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各类信息、数据、决策依据等;负责全省维护质量管理,建立维护质量管控体系,定期开展运维质量分析、通报及考核,组织相关专业落实整改工作;负责站址资源、运维费用、资源资产的运营情况监控。 1.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