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PJSKJ2020-1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1682-1705 3、项目名称:2021年汉阳区江北所堤防临时应急劳务和小型维修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最高限价:100(万元),本项目统一按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市场价-协议成交价)/市场价×100%);2021年汉阳区江北所堤防临时应急劳务和小型维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及查询账号密码);同时提供只承担本项目且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5)供应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网上截图、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查询时间须在此公告发布之后); (7)供应商需提供2018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9、10、11)缴纳税收的税票(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及近三个月(9、10、11)公司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单或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 (8)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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