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WHXD-C125-F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93163-1532 3、项目名称:江岸区5条路行道树整形修剪劳务承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6(万元) 6、最高限价:86(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起至2021年3月31日完成5条路所有行道树整形修剪,3年服务期内保证日常修剪(枯枝、断枝、下垂枝、抹芽等)。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树木修剪、砍伐的相应设备设施(如升降车、油锯、高枝剪、手锯等,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8年度、2019年度)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磋商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